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全文包括2020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柘;联系电话:86930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00条。一是按照《条例》及时修订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非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完善法定主动公开中机关简介各项内容;制定了《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设立了注册登记指导与信用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消费环境与广告监督管理等6各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行政许可、监管信息等进行了公开,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栏目、更新时间、信息保障单位;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代表建议答复及政协提案答复各1件。二是进一步强化了重点信息公开,按照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优化调整了网站的栏目设置,主动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执法事项及处罚结果、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等信息。三是统筹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加强了解读,丰富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提升解读网络传播效果,2020年共发布3条政策解读信息。四是不断强化新媒体运用,2020年我局微信信息发布133条,微信177条,方便广大群众便捷获取市场监管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
2020年,我局持续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起草审核报送发布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同时制定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网络信息更新推送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各科室按月开展好网络值班工作,从各科室选派人员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及时性。具体负责同志按要求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一是在局网站开设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全国两会”等三个专栏专题,并对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开设“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栏目,发布市民最新常见问题36条,最热常见问题36条。二是坚持做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准确落实到责任人和经办人,网站登录后台用户名及密码由专职人员保管,定期更新密码,做好网站网络安全管理。
(五)监督保障
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六盘水市监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二级目标考核总体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市监发〔2020〕90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凡需公开的项目必须公开,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及时。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印发《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六盘水市监发〔2020〕75号),制定《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6个制度和《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个,严格实行制度管理,对因不按程序办理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进行全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2020年) | |
行政许可 |
18 |
2 |
33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1 |
8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2020年) | |
行政处罚 |
599 |
13 |
1381 | |
行政强制 |
25 |
1 |
不单独形成行政案件,未统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9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了解,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掌握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对涉及单位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解读多以文字解读的形式为主,可阅读性不强。三是由于网站内容维护科室工作不够严谨,造成少部分公开信息存在错别字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起草、审核、报送、发布各工作流程,确保审核无错别字再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