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由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58-86930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0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28条。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登记注册相关信息231条、全市市场主体发展信息12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审核监制批复38条、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13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21条、我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7批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络申请,涉及市场主体、发明专利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内容,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强化信息审核,进一步优化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办理具体责任科室,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发布时严格执行《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通过规范“三审三校”流程、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舆情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流程加强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避免因信息审核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我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动态优化完善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更新完善《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照责任分工,明确牵头科室和分管领导,统筹推动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协同发展。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建设、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其中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审核发布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通过开展不定期抽查与日常读网相结合,同步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不同渠道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局主要领导适时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2023年度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局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由局办公室及科技信息科分别组织开展网站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汇报沟通较少,导致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的精准性上还不够;二是在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上还有待提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政务服务信息方面还有差距。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并跟踪管理,全面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沟通汇报。加强向市电子政务办的汇报沟通力度,充分了解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业务知识学习,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在精准贯彻落实上发力。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着手,优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结构,加强门户网站和“双微”平台建设,重点公开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确保政务信息的精准传达,提升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