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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与水城区星晨摩托车行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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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与水城区星晨摩托车行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公示表

案号:黔六知法裁字〔2021〕10号

专利号

ZL201721098342.7

专利名称

一种用于电动车的断电保护刹车装置

专利权人

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

请求人

贵州苏佳乐电动车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

水城区星晨摩托车行

案情

2021年9月22日,请求人向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举报被请求人在相同产品上销售与请求人持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721098342.7)完全一致的产品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权。经受理、调查、调解,请求人与被请求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

案情分析

经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积极调解,请求人与被请求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化解了矛盾纠纷。

处理结果

调解结案。

作出决定的

机关名称

六盘水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决定的

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经办科室

及人员

人员

知识产权科  办案人员:陈刚

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郭鹏、黄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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