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内控工作要求,我局拟对1台通用设备申请报废处置,该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该设备原值3.2万元(完成累计折旧,净值0元)。取得时间、资产卡片编号等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9日-9月21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办、局办公室、财务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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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张 婵 0858-86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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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