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气温逐步上升,野生菌、野菜迎来生长旺盛期。为预防和减少因误食有毒有害野生菌、野菜而引发的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坚决做到不采摘、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自己不熟悉、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尤其是颜色艳丽、出现霉变或因幼小而难以辨识的野生菌、野菜。同时,切勿轻信网络及社会上流传的所谓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像“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说法,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以及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场合,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含野生菌干制品)、野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餐饮经营主体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野菜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野菜;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式,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野菜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理方法,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四、若误食野生菌、野菜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方式进行催吐,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或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以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