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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24年“两品一械”典型案例(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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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行为,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化妆品店经营过期化妆品案

2024年1月,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化妆品店发现货柜上摆放15盒化妆品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化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卫生服务站违法配制制剂案例

2024年4月,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卫生服务站检查时,发现在中医全科诊室柜台上摆放龙泉育儿膏、止咳膏和健胃消食膏制剂。经查,该服务站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患者熬制上述制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停止配制、销售制剂的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剩余配制制剂、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2024年9月,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在该医院手术室、治疗室发现过期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鼻氧管、医用脱脂棉、手术切口无菌保护膜、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一次性使用橡胶外科手套、一次性使用肠道冲洗包、医用棉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药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案

2024年4月,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药行检查时,在该药店货架上发现有“无菌笔式注射针”(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73141159)20盒在售。当事人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无菌笔式注射针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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