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学校收费进行抽查,各县区也开展自查和检查。
检查中重点对各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中小学(含幼儿园)29所,其中市直14所、六枝特区5所、盘州市4所、水城县4所、钟山区2所。针对部分学校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要求学校尽快整改落实。对于疫情期间已按学期收取住宿费的,要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天数按标准折算进行清算,多收费用应及时清退给学生;幼儿保教费应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根据“收费标准”折算收取;服务性收费(如学生生活费、社会实践费、校服费、饮水费等)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期结算。各学校均表示,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将认真进行清理,及时整改和纠正。
图为此次检查组检查时图片